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有效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安排
1、 按照《上海市小学2011学年度课程计划》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1—5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2节体育活动课,并分别安排5天的学习日中。
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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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时间 |
上午 |
学生广播操 |
15分钟 |
眼保健操 |
5分钟 | |
下午 |
室内操 |
5分钟 |
眼保健操 |
5分钟 | |
每天 |
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课 |
35分钟(1节) |
三.组织实施
㈠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开展,成立“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领导小组:
组 长:朱良
副组长:黄燕蔚
组 员:王红霞 季芳 李红梅 周佳颖 黄丹 冯丹莲
㈡ 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校园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施行。
1. 教导处、体育组、大队部、总务处、卫生室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的具体责任人。
教导处负责体育课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
体育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
总务处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
大队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
卫生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护。
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直接责任人,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课间操、眼保健操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卫生室教师负责指导。
四.检查与监督
1、 学校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 把“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作为学校学期考评的内容,对停上、少上和挤占体育课时、拖堂、不能依法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和课间休息的部门负责人、教师,不予评优、评先。
3、 学校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的监督指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
4、 学校将加强自身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奖惩兑现。
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