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指导纲要精神,结合“主体性德育”成果的推广和实践,结合“示范性学校建设工程”,认真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精神教育,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世界眼光、开放意识,能够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按照理念引领、项目支撑、评估激励的总体要求,创建协调统一运作的学校民族教育管理机制,建设一支积极能干的教师队伍,评选推出部分民族精神教育优质课、以及民族精神教育优秀项目,通过组织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民族精神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得到较明显增强,使广大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得到较显著提高,为全面提升上海市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打下基础。
三、实施计划:
1、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理念,坚定不移把德育放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在课程教材改革中弘杨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对校班会、思品、专题教育等学科教学活动组织管理,结合徐汇区“范式工程”经验的推广,认真开展把民族精神教育有机融合课堂教学的实践,同时认真开展德育在学科渗透情况的调查研究,梳理总结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经验,以进一步提高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成效。
2、积极开展学校德育工作研究与实践活动,把以“树根立魂”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与“引导学生主体性发展的德育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两纲”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坚持在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外活动中弘杨和培育民族精神,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的民族精神教育实践活动,大力表彰在校园文化建设和课外文体等方面取得成绩的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同时,继续开展诚信教育、法制教育,行规教育,廉洁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以构建起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
3、坚持把民族精神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按照市教委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聚焦世博会、聚焦社会公共道德的“礼仪、礼貌、礼节”等教育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十万学生学礼仪系列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同时组织学生开展以“传承文明、走向世界”为主题的茶文化特色教育活动,以传承中华民族“讲文明、重礼仪”的优良传统美德,通过组织扎实有效的民族精神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在礼仪方面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学生对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感,不断提高学生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修养。
4、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重点是根据学校民工子女教育特点,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格局,利用上海市少年科学院提供的“科技、创造、成才”为主题的系列教育平台,有计划组织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同时围绕改进家庭教育方式提高家长素质目标,在培育和完善家长委员会教育功能、在组织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在筹划和引导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建设,以更好发挥家庭教育在培养现代文明人方面作用。
5、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民族精神教育中的作用,积极组织队伍参与以“微笑”、“感恩”、“合作”、“节约”为主题的《百佳快乐小队活动方案评选》活动,以及参与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为主题的《星星火炬伴我行徐汇区红领巾入队活动》,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坚持突出以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精神教育,坚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教育活动,努力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基本能力,以提高贯彻实施民族精神教育活动实际效果。
四、保障机制: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民族精神教育领导小组,整合学校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贯彻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行政例会定期研究民族精神教育推进工作,把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工作计划内容,全部纳入到学校整体工作中去思考去落实,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开设网页,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信息交流活动。
2、按照“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把《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作为校本培训主要内容,通过培训全体教职工能正确把握《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在推进课程教材改革中做到深入挖掘学科教学的民族精神内涵,同时把民族精神教育有机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3、建立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活动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教师在学科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实施民族精神教育的评价指标,包括组织民族精神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课程的落实情况和教育实效,并把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的能力和实绩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之一,作为岗位聘任的职责之一,同时对评选推出的优秀项目及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