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路小学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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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路小学党支部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
2007-12-05  作者(来源):[暂无]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原则: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三先”(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三、主要内容:

1、  行政领导、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在学校重大决策前召开党员大会,落

实党员先知道、先讨论。

2、  凡属《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中规定的其它参与决策的内容,之前应

安排时间(可以利用两周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可以临时召集党员),落实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召集党员,也应当采用个别听取意见、书面问卷等形式,落实党员先知道、先讨论。

3、  党员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对支部提交的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勇于发表自己的意

见,提出合理的建议,讨论过程要进行书面记录。

4、  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形成支部统一意见以后,每位党员应当积极行动,率先

落实,体现党员先行动的先发效应与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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