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以及学校制定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为了规范学校基建和修缮项目管理行为,按照徐汇区教育局重大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建项目的管理内容:
1、改建和扩建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学校校舍和场地修缮项目的确定。
3、校舍基建和修缮项目的年度预算。
4、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的选择确定。
二、基建项目的决策权限:
1、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项目,学校通过内部决策程序执行,同时报教育局基建站备案。
2、金额在1—3万元的项目,除了学校通过内部程序进行决策后,还必须向教育局基建站提出申请,待上级领导同意的批复下达后,再由学校组织安排项目的实施。
3、以上两种项目的审议决策,由校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后,报党组织决定后组织实施。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则向基建站提出立项申请,费用由上级主管部门支付。
三、基建项目的年度预算:
1、每年4月份向教育局计财科,提出下一年度重大项目预算申请,包括: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场地体育实施维修项目、校舍大楼基建修缮项目、专用教室改建装修项目,列入预算的按照预算执行,没有列入预算的则不执行。
2、根据教育教学实际确需建立的项目,一般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出立项意见,然后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制定出方案,再由学校行政会议正式商量后确定,最后由校务会议决策后再编入计划,重大基建项目计划上报党支部备案。
3、校长收到重大基建项目方案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出批阅意见,同时在办好有关签名盖章手续以后,则由总务处报送教育局基建站审批,在得到教育局基建站立项的反馈后,再开始组织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实施,同时及时做好年内经费的调整工作。
四、基建项目设施的管理:
1、教育局基建站确定的重大基建项目,由教育局基建站有关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安排相关人员协助基建站管理,同时做好基建项目资料的整理工作。
2、学校根据需要而确定的重大基建项目,聘请教育局基建站有关人员进行指导,项目具体管理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同时及时做好基建项目资料整理入档工作。
五、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确定。
1、教育局基建站确定的重大基建项目,由教育局基建站按操作程序进行选定,学校不参与任何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的选定,但安排学校相关人员协助基建站管理,并提供学校有关基本信息资料,同时协助做好基建项目资料的整理工作。
2、学校根据需要确定的重大基建项目,聘请教育局基建站有关人员进行指导,并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小额修缮项目的管理规定》,按施工单位资质和业绩选定施工队伍,选定的施工单位、项目设计、预算方案,一并送徐汇区教育局基建站审核,当同意批复下达以后再进行施工,同时做好基建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