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中 路 小 学 第 届 第 次 教 代 会
提 案 表
提案人 |
|
附议人 |
| ||
提 案 内 容 |
案名 |
| |||
理 由 |
| ||||
整 改 措 施 的 建 议 |
| ||||
1、审核意见 2、立案 3、退回重提 4、作为意见、建议,转 直接答复提案人。 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5、实施部门 经研究确定本提案由 负责实施,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校有关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6、实施情况及结果 实施部门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7、实施结果意见反馈 提案人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执行徐教委(2000)第三号文《关于在教育系统执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学习讨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如下“校务公开”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朱良任组长,成员是黄燕蔚、李礼清三人组成。
2、学校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李红梅任组长,成员是王红霞、张红辉三人组成。
二、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案。
2、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3、预、决算(教育经费)执行情况。
4、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拨交情况。
5、学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6、学校大件设备采购,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
7、教职工的职称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
8、平等协商、签订聘用合同以及履约情况。
9、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运行和完成的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三、廉洁自律内容:
1、不利用职权、索取管理对象的钱物。
2、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任何礼金和礼券。
3、不修改、虚报学历及各种荣誉证书。
4、不用公费出国、出境旅游。
5、不用公款参与个人高额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用个人名义存公款。
7、劳务费等“返回”部分全部入帐,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8、不用公款购买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四、校务公开形式:
1、以教代会(教工大会)为主要途径予以落实。
2、设立“校长信箱”,及时了解信访情况并作登记回访记录。
3、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下午1:00— 5:00。
4、利用周五教工会议向全体教工公布校务情况。
5、建立民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学校领导班子人员工作情况。
6、利用学校网络、公示栏公开学校校务执行情况。
徐汇区吴中路小学
2008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