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徐教委组(200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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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实行“公推直选”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学校党组织民主建设为基础,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着力点,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扩大党在学校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总体要求
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普遍实行“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新一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一般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既能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公认,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结构合理原则;
3、竞争择优和按章办事原则。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1、组织动员
(1)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研究“公推直选”文件精神;讨论制定本单位党组织“公推直选”方案。
(2)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广泛宣传“公推直选”工作;组织党员以会议方式讨论并完善“公推直选”方案;让群众了解“公推直选”方案,并听取意见。
2、起草报告
报告以本届党委(总支、支部)成立为时间起点,系统梳理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总结基本经验和体会,分析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提出继续努力的方向;报告起草要以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等递进形式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草案。
3、学习宣传
要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知识;要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等阵地按党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公推直选”进展情况。
(二)公开推荐阶段
1、公开推荐
本届委员对全体党员述职,组织全体党员对本届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群众按照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职数分别进行公开推荐。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开推荐票数的多少,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列为考察对象。要注意听取相关人选本人意见。对没有得到多数党员、群众推荐的党员一般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学校党员、群众中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汇总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和推荐情况,在满足班子结构要求前提下,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可根据需要组织党员群众在公开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按照推荐票数以及班子结构需要,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单位可采用多种方式增进教职工对候选人的了解。
(三)换届直选阶段
1、筹备工作
(1)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筹备党员大会会务工作等。
(2)召开党员大会预备会议。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直选。
3、本届党组织主持工作到上级党委批准新一届委员会成立止。
(四)工作总结阶段
(1)可组织党员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五、其它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参照本方案精神指导下属党支部换届工作。
附件: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操作步骤(试行)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主题词:党组织 公推直选 换届选举 方案
抄报:徐汇区委组织部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