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落实中小学生医保制度
我校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44号),市医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沪医保[2007]232号)和市教委、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本市在校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婴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08]48号)的文件精神,对学生医保制度及要求做到认真执行及操作,保证不遗漏,参保率百分之百,使学生及家庭能够解除后顾之忧。落实学生医保工作如下:
1、对全校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并发放告家长书,使每位家长了解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深入到每个班级了解学生户籍情况,不厌其烦地收集学生的各项信息达12种,输入电脑认真核对,及时上报,直至学生信息全部通过为准。
3、发放告家长书,认真统计非本市户籍学生,做到不遗漏每一个应参保的同学。
4、通过宣传和动员,我校学生08年,09年的医保参保率都达到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