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路小学“合格家长”评选标准
1、具有正确的政治观点,较高的思想水平,高尚的道德情操,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为人襟怀坦白,心胸宽阔,言行一致,热情助人,家庭关系民主平等和谐,邻里关系平等热情和睦。
2、具有健康的体魄和旺盛的工作精力,能精心培育孩子健康成长,关心学校,关心社区,能积极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关心关爱他人、乐于为社会做贡献,具有较好的声誉。
3、具有较高的教育培养孩子健康成长的科学文化知识素养,能为孩子订阅报刊杂志,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努力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基本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4、具有为国教子思想,能采用正确教育方法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善于对孩子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健康、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取得较好效果。
5、具有“以身作则、言教身传”的理念,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于律己、平等待人,和蔼可亲、以理服人,能够很好发挥表率作用,成为孩子心目中可敬可爱的学习榜样。
6、具有全局观念、大局思想,能经常保持与学校、社区的密切联系,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社区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持教育的一致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并在构建“三位一体”大教育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吴中路小学“合格小公民”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浓厚的爱国热情、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能够发扬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具有为国分忧的好思想。
2、学做新上海人,懂得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常识,能够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成为维护公共秩序的小卫士。
3、努力实践“七不”规范,具有良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认真参加学校、社区卫生劳动,在创建优美校园环境中成绩突出。
4、爱护学校公共财物,不拿不损坏学校各类物品,做到节约水电、爱惜粮食,自觉维护好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设施与绿化环境。
5、具有尊重他人的好习惯,待人接物文明礼貌,言行举止合乎礼仪,能够正确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6、关心集体、帮助弱小,乐意为班级为他人做好事,能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解放军、关心烈、军属,帮助残疾人。
7、热爱崇尚科学,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富有勇敢精神、创造精神,基础较扎实、能力较突出、成绩较优良。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训练技能与技巧,具有健康体魄与良好心理品质,具有旺盛的体能与较高运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