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总则
1、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表达和维护基层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徐汇区教育工会领导下和徐汇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3、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吴中路小学工会同步换届。
二、基本任务
1、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承担指导、服务工会女职工的职能,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2、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针对女教职工的思想、特点和文化技术素质状况,开展具有特色的教育,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组织优秀女性人才参加建功立业和各项技能比赛活动,弘扬具有高尚师德的优秀女教职工的先进事迹。
三、工作制度
1、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教育工会“三重一大”制度的原则议事决策。
2、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女职工工作。每学期定期向徐汇区教育工会进行工作汇报(包括每一季度向上级女职工委员会上报1—2条信息《信息统一上报到成建一副主席处》),遇有重大事项,由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3、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加强调研、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吴中路小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0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