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校师生的爱国热情,根据区要求,学校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师生的爱国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目的
通过《祖国万岁》歌咏活动,激发全校师生爱国、爱校的热情,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进一步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生活,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三、比赛时间:2009年9月30日上午
四、比赛地点:学校大操场
五、、参赛对象、比赛形式及人数要求
参赛对象为全体在校的学生和老师。本次比赛采取团体比赛形式,表演形式为合唱。以班级为单位,要求人人参与。
六、比赛要求:
1、学生:一年级:大合唱《同唱一首歌》。其他年级须演唱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红领巾之歌》其中一首,另一首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内容应健康向上,以围绕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或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主题。
教师:大合唱《绣红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2、每首参赛曲目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上下场速度要快。
3、参赛各队选出指挥一名,由我校在校生担任,校外人员不得参与比赛。
4、必选曲目演唱完毕后由指挥报出自选曲目的名称方可开始演唱。
七、评分原则:
1.歌曲主题内容健康,演唱不超时。(1分)
2. 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1分)
3.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得体大方,能充分展现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2分)
4演唱时.精神饱满、积极乐观、保持良好台风。面部表情自然大方,充分显示青年学生的朝气和活力。(2分)
5.演唱时要求声音宏亮协调,节奏准确,声情并茂,没有走音现象。(2分)
6.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2分)
7.合唱歌曲有一定难度,能体现一定合唱艺术性,有感染力。(1分)
8.设参赛人数分,若参赛人数全部到齐的班级奖励1分,缺一个扣0.2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七、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两个奖项:1.集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均为鼓励奖。
八、评委组
朱良、黄燕蔚、王红霞、周佳颖、高亢 、陈凤英、李红梅
200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