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树立教育公平理念
吴中路小学工会 顾琴 09.11
为了更好的做好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我校党政工联手开展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在周五的教工学习时,由我校的工会主席进行学习辅导,尤其对其中的教育公平做了一番新的研读。
教育公平实际上是整个社会公平的基础。义务教育也是整个教育平等、机会平等原则实现的一个基础。新的《义务教育法》的一个核心和灵魂就是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前一段时间,我们已经从多种媒体了解到,现在政策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允许变相的开设“实验班”,同时也获知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另外,我国在义务教育的免费问题上,现在已从不收学费,进入到不收杂费,相信,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在将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会再有其他一些体现教育公平的政策出现。
在教育公平这一点上,我校的师生,家长有着深刻的体会。我校就读的基本上都是同住子女,但是,他们在这里享受了和上海学生一样的教育资源,甚至,在中央关心农民工子女的政策下,学校还得到了一笔额外的拨款,用于学校的发展,用于他们的教育投资。
在分配教育资源,促进学校之间差距缩小的方面,有支教的政策,有校与校之间教师流动模式的探讨,减小学校间差距过大的问题。这些都是教育公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