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徐委办(2008)47号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07—2008年度徐汇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表彰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性,激励更多的女性为实现市、区“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优推荐,充分体现教育系统女性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对象:
学校中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女性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徐汇区三八红旗手的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积极参与徐汇教育建设,在本系统取得显著成绩;
3、在抗震救灾、参与奥运、筹办世博等重点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
4、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区县、系统、单位及以上先进称号;
5、具有中国国籍、在本教育系统工作满两年以上。
(二)徐汇区三八红旗集体的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女性比例占5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2、在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效结合,在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区县、系统、单位及以上先进称号。
四、评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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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路小学党支部
200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