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办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学校制定的2007年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现就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试行方案中的绩效工资部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部分:
(一)、骨干教师的津贴:
根据学校骨干教师试行方案,实施对象为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层干部和职工不参加评
定),比例一般掌握在10%—15%之间。骨干教师的津贴标准为人均200元,同时按照工龄、职龄适当拉开骨干教师之间津贴的差距。
(二)、各类奖金的组成部分:
1、 每学年发放两次学期奖金:(考核有关规定见以下第二部分)一般掌握在年人均2000
元(在每学期期末经过考核,按人均1000元标准发放)。
2、 午餐和晚托班管理费:仍按学校原执行标准发放。
3、 教师旅游费:按年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安排,经过民主商议学校可以集中使用,也
可以直接发放供教职工个人支配使用。
4、 节日值班、双休公出、家长会议、交通补贴等:按学校原标准执行。
5、 教师午餐、饮水费用:一律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安排,不得违规操作。
6、其他未涉及到的项目,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标准后再发放。
(三)、节假日福利奖:
一般按年人均2000元标准进行发放(元旦300元、劳动节300元、国庆节500元、教师节500元、冷饮费400元)。
(四)、教职工13个月的年终一次奖金:
按照教育局每年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经考核评定批准后再按有关规定发放。经过学校考核评为优秀的教职工另给予800元奖励。学校年终结余奖金基本按照平均数发放。
二、发放学期奖金的有关规定:
学期奖金是指平时、期末,经过考核评估后,根据贡献大小,实绩多少而确定的奖励,
一般由平时的月奖和期末的考核奖两部分组成,每学年发放两次。
(一)、月奖一般包括如下部分:
1、 师德师风奖:30元/月。
2、 政治学习奖:20元/月。
3、 值日护导奖:20元/月。
4、 早操奖:22元/月。
5、 出勤(全勤)奖:50元/月(200元/学期)。
发放月奖的有关规定和说明:
1、 师德师风奖:
(1)、热爱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体罚一次或变相体罚两次及以上的不得奖。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专课、专时、专用,两次及以上未做到的不得奖。(一
般指自己调动改用或挪用的课)
(3)、借老师名誉或其他名誉索取学生、家长礼品,得不到纠正的,产生不良影响的不
得奖。
(4)、善待学生和家长,能妥善处理所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能妥善处理,产生不
良影响的不得奖。
(5)、出现以上一条情况的、除不发月师德师风奖之外,还减半发放学期师德师风奖,
出现两条的或重复出现的不发学期师德师风奖。
2、 政治学习奖:
(1)、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早退)、不缺席,缺席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的扣5
元,缺席两次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的不得奖,同时扣除出勤(全勤)奖。
(2)、学习踏实,能专心听,认真记,无学习笔记记录的不得奖。
(3)、学习时间做到不随便讲话,不打瞌睡,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经提醒不改正的
不得奖。
3、 值日护导奖:
(1)、在规定的时间里上岗(7:20分前到校、7:20分准时上岗),在岗位上认真护导,
总护导做好护导记录,缺席一次或迟到两次的扣5元,缺席两次或迟到两次以上的不得奖。
(2)、认真做好课间、中午(12:30—12:50)的值日护导工作,经常不出岗、不护导
的少发或不发奖。
(3)、不出岗、不负责,出现岗位事故的不得奖。
4、 早操奖:
(1)、认真参加教工广播操,不参加不得奖,(缺席五次以下的酌情扣奖),五次以上或
经常迟到的不得奖。
(2)、提高广播操质量,倡导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规范的肢体语言,不认真操练、随便讲
话、影响老师形象的不得奖。
5、 出勤(全勤)奖:
(1)、有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的不得奖。
(2)、看病45岁以下每月超过两次的、或45岁以上每月超过四次的、或不遵守2:30
以后离校看病规定的不得奖。
(3)、遇到特殊情况的迟到(早退),进行特殊处理,每月只能两次(10分钟以内)。
两次以上的不得奖(但可用调休单冲抵,每月只可冲抵一次),迟到(早退)超过以上规定一律按事假处理。
(4)、病假上班须在7:40分、须完成当日的工作量、须在3:00以后离校,达不到要
求的不得奖。
(5)、调休须完成当日的工作量或调好课、但必须得到教导处的同意、调休一小时起算,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奖。
(6)事假须有急事的、须由本人处理的、须事先得到教导处同意的、事假两小时起算,
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奖。
(7)、值班、寒假、暑假、返校均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8)、病假、事假或出现违反以上规定情况的,除了扣除月出勤奖之外,还须减半发放
学期全勤奖和扣除相应的月岗位工资。
(9)、考勤统计的时间为:每月的26日—下月的25日。
(二)、学期考核奖一般包括如下部分:
1、 师德师风奖:100元/学期。出现以下一条的减半发,两条的或重复出现的不得奖。
(1)、不在规定的时间里进教室或擅自离开课堂的。
(2)、无计划上课和“坐堂”上课,产生不良后果和影响学校名誉的。
(3)、工作失职形成乱班、产生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坚守工作岗位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或非工作需要窜办公室而影响他人正
常办公的。
(5)、上班时间随意吃早餐、点心、零食产生不良影响的。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而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
2、 政治学习奖:40元/学期。
(1)、不完成“四一”任务的不得奖。也不得参加晋级、评优。
(2)、对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小组发言、学校大会交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的积极分子再进行奖励。
3、 荣誉奖:
获得市、区、总支、校级的个人先进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100、80、60、40元。获得以上“四级”先进集体的,每人分别奖励50、40、30、20元。
4、 育人奖:
(1)、在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的成绩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对未涉
及到的项目也可参照执行(如教师个人、教师团体参加的项目等)。
标准 |
优胜 |
三等 |
二等 |
一等 |
特等 |
校 |
5 |
10 |
20 |
30 |
40 |
区 |
30 |
40 |
50 |
60 |
70 |
市 |
40 |
50 |
60 |
70 |
80 |
全国 |
50 |
60 |
70 |
80 |
100 |
|
(2)、按照家访要求,完成家访指标的,根据学生数、每学期40—80元。
(3)、在建立插班生档案以后,对取得较好教学效果(达到及格或在原有的基础上得
到比较明显的提高)的语、数、英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以一个学年为单元进行统计分析后进行奖励)
(4)、对学习有困难的其他学生(一般指学习成绩不及格的同学),也可根据第(3)
条要求、标准执行。
(5)、对承担随班就读学生教学任务、并能根据相关要求对其实施个别教育的语、数、
英老师,以每学期每生20元的标准奖励,对取得较好教学效果的另进行学期奖励。
(6)、及格率达到100%,分数达到学校前三年平均值的语、数、英老师奖励50元,超
区平均值的另进行奖励。
5、 科研奖:
(1)、走科研兴校之路,鼓励教师参加科研工作,有课题计划、总结、过程资料积累或
有论文发表、经验总结交流,达到区级水平的奖100元,校级水平的奖50元。
(2)、直接参与课题研究,有实践、论文(经验总结)、资料的区级60元,校级30元。
(3)、参与课题研究有经验总结文章、发表交流的,区级40元,校级20元。
6、 备课奖:
(1)、要钻研教材,备课要有整体性,有教学进度安排,有全册教材分析,有单元要求,
有重点、难点,有二周备课余量。
(2)、要运用教材,备课目标要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板书设计要合理,还要注意调
动学生学习兴趣(探究),精心的设计练习、练习要有层次性。
(3)、要注意教学过程、教学结果的反馈,教学要有随笔、随笔要有一定质量。(对教
学环节要有针对性的反思)
(4)、根据以上要求每学期检查两次,达到要求的奖励30元,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奖。
7、 上课奖:
(1)、学校提倡教师每学期听课15节,达到及以上的奖励40元,以下的2元/节。
(2)承担市、区、校三级公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分别奖励80、50、20元,对公认的反
映特别好的课还可另行奖励。
(3)、代课按16元/节计算。
8、 劳动奖:
(1)、重视劳动教育,利用保洁劳动、每月一次大扫除时间,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劳
动习惯。
(2)、爱护公共财物,珍惜劳动成果,室内外、包干区域做到干净、整齐、卫生。
(3)按设置的岗位认真上岗,达到要求的每学期奖励60元,达不到要求的,少发或不
得奖。
9、 教研组(文明组室)奖:
(1)、组(室)内全体成员,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2)、组(室)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活动有质量、定时定点定中心发言,研
究风气浓有成效。
(3)、组(室)内执行“七不”,保洁好。
(4)、达到要求的奖励20元/人,评为优秀的另行奖励。
10、作业奖:
(1)、作业量适当,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
(2)作业质量好,设计有长期作业、弹性作业,形式多样,书写规范、工整、美观。
(3)批改规范认真,教师有激励性评语。
(4)、达到要求的语、数、英老师奖励20元,对优秀的奖励30元。
11、“三率”奖:
(1)、控制患近率有成效的(下降)每学期奖励20元。
(2)、一学期内无事故的奖励20元。
(3)、体能达标测试成果好的奖励20元。
(4)、以上奖励一般指的是承担主要职责的班主任以及
12、贡献奖:
(1)、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活动(上级布置、学校组织)取得较好成果的奖励30元。
(2)、积极参与学校网站建设,对可以采用的各类稿件,可根据篇幅的长短、质量的高
低,每件奖励5—20元(在学校、班级教育教学活动中,所编辑的稿件)。
(3)、为提高学校声誉所编写通讯报道(一般有学校指定人员、也可以是老师自己决定
而得到学校认可的、所编写的、又得到录用的)每篇奖励20元。
(4)、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争做好人好事,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5)、工会委员、学习组长(工会组长)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给予一定奖励,但身兼两
职不重复进行奖励。
(三)、其它说明:
1、 平时、期末的考核奖惩工作由校长组织有关部门或指定有关行政人员具体负责实
施。考核工作注重事实、注重证据、注重数据材料、注重操作程序,考核奖励结果一般有行政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则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报党支部审核后再决定。
2、对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的教职工,除了根据以上条款进行处罚外,再按照《徐汇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违纪违规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徐汇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违纪违规的处理办法》该文件已附在学校网站共享文档内)。
3、 本方案是《学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试行方案》中第三部分,对于本方案未涉及到的
奖励项目,可根据情况制定标准另行发放,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从2006年 9月 1日开始,涉及工资分配的两个试行方案同时执行,解释权在学校校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