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30日
一、校内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伤害事故的预防办法:
1、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场地、房屋硬件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4、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按年级和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和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分别与各层面签约,做到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三、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意外学生伤害事故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进行救护,需送医院的立即指派人员送专科医院或大医院进行救治。
2、在救护的过程中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3、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4、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尽快与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怃好家长。
(2)、学校召开有关老师、学生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并由教育局综治办、区未保办进行协调。
(5)、在协调过程中学校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四、关于各类事故的报告:
1、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且伤情严重)学校当即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相应科室。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在24小时内向区教育局相应科室、未保办报告;一般事故在3天内向相应科室、未保办进行报告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先以电话形式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进行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根据要求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五、处理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认真接待学生家长,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分寸,做到不信口开河、随心所欲。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件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规范操作的原理:起草《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理赔: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协议书》复印件,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凭上述材料到区未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未保办盖章,学校提供正确帐号。
六、校内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组 长:学校校长:54805624,13901603949
副组长:教导主任:62062562,13301692502
成 员:政工教导:54381376,13816307831
工会主席:64158344,13004106509
总务主任:64215071,28112170
大辅导员:64590027,13501830822
卫保老师:64831548,1366188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