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30日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处理发生在本校的恐怖分子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指导和规范校内各部门在处置恐怖分子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工作,保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根据国家、上海市、徐汇区处置恐怖分子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急处置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劫持在校未成年学生的恐怖活动,主要包括恐怖分子闯入校园劫持学生和恐怖分子在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中劫持未成年学生的事件。
二、 基本原则:
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的基本原则是:立即报警,统一指挥,减少损失,快速处置,遵守法纪。
(一)、立即报警:
一旦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学校立即启用110紧急按钮,同时向公安部门和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
一旦发生恐怖分子在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时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活动的组织者和现场教师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和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统一指挥:
在“应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徐汇区总指挥部”、“地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妥善、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减少损失:
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快速处置:
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随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迅速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发布的应急处置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和事态发展。
(五)、遵守法纪:
在处置恐怖分子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时,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涉及国际问题时,要依照国际法,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的良好形象。
三、 组织指挥:
(一)、启动处置预案。发生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后,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发出的处置指令开展工作。
(二) 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学校负责人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按照市应急联动中心的要求进入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现场指挥部的地点和联系方式。
2、场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1)、总指挥:由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指定(或兼职)现场指挥部总指挥。
(2)副总指挥: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公安局、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有关参与处置单位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
(3)、现场指挥员: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员。
(4)、指挥联络组: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区反恐办、事发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学校抽调人员组成指挥联络组,主要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具体事务,下达现场指挥部门的指令,记录现场处置情况,协调各参与处置单位的有关工作,与区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系。
3、宣传指挥部组织指挥程序:
(1)、进入岗位:
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与学校负责人、联络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后,到指挥联络组领取统一编号的通信工具和识别标志,并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情况汇总:
参与现场先期处置的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学校负责人迅速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现场处置情况,由指挥联络组负责汇总。
(3)、分析判断:
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学校负责人要向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汇报详细报告事件的危害程度、是否存在遭受后续攻击的可能,以及自己的分析意见。
(4)、指挥决策:
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现场指挥部迅速研究现场处置措施,果断作出指挥决策,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学校负责人要按照决策、职责分工,认真、准确地做好下达指令、报告请示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疏散师生:事发后学校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立即有序地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点,并明确专人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在疏散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时,及时开辟临时场所进行安置,并立即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进行救治。
(二)、封锁现场:
事发地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学校立即向警方准确提供案发地通道情况,并配合做好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等工作,如发生家长或围观群众欲越过警戒线的,学校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及时做好学生家长和围观群众的劝阻和情绪稳定工作。
(三)、预备攻击:
当反恐突击力量做好武力突击准备时,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中心现场的封锁工作,配合救护力量做好准备工作。
(四)、武力突击:
当反恐突击力量实施武力突击时,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已疏散师生的隐蔽工作。
(五)、现场处理:
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配合卫生局、公安局和事发地公安机关抢救伤员,并派人陪同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人员把伤员送至相关医院,同时配合公安局做好被解救人质以及师生身份的核对工作。
(六)、现场清理:
学校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区市政局、区市容环卫局、区环保局派出人员清理学校事发现场。
(七)、报告情况:
在现场指挥员想有关部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以及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的同时,学校及时向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报告学生伤亡情况。
五、善后处置措施:
(一)、收集社情动态:
学校及时做好当事学生及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并根据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指令,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各项防范措施,同时严密关注校内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
(二)、安抚慰问师生:
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派出干部安抚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同时切实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恐慌,并对师生提出的正当要求尽快给予解决。
(三)、各项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学校与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汇总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六、处置保障:
学校根据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意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进行应急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为处置劫持学生事件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建立反劫持应急处置队伍,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力量组成、处置能力,每年向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和评估。
(二)、开展应急演练:
学校应急队伍根据要求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并对有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同时从学校实际出发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三)、设施保障:
学校对现有的110报警按钮等安全防范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并紧急的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四)、通信保障:
学校值班室电话装有来电显示功能,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家庭电话和手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七、防范和宣传:
(一)、宣传教育:
学校组织有关预防恐怖袭击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恐怖活动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和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二)、检查指导:
自觉接受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学校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不断提高学校积极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培训演练:
积极参加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学校有关人员应对和处置劫持事件的能力,同时不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专项演练活动。
八、处置劫持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学校校长:54805624,13901603949
副组长:教导主任:62062562,13301692502
成 员:政工教导:54381376,13816307831
工会主席:64158344,13004106509
总务主任:64215071,28112170
大辅导员:64590027,13501830822
卫保老师:64831548,1366188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