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徐汇区师资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徐汇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徐汇区教师专业发展达标校评价指标》,特建立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个人规划制度,请按照学校确定的达标规划指标,确定好“十一五”期间本人专业发展的个人规划。
一、师德情况:
达标基本指标 |
个人规划 |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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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恶意讽刺或挖苦学生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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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向家长和学生索要钱物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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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它师德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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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师能基础:
达标基本要求 |
个人规划 |
无不使用普通话组织教学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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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课堂教学中发生错误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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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发生无法控制班级纪律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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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其它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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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水平:
1、高一层次达标率:
类别 |
学历 |
拟分阶段目标(%) |
十一五末目标(%) | ||||
是否含在读人数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规划指标 |
本科及以上 |
含在读 |
37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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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不含在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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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40 | |||
大专及以上 |
含在读 |
88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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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 |
不含在读 |
|
|
88 |
90 |
个人规划1:本人在 年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
个人规划2:本人在 年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2、高级职称达标率:
类别 |
职称 |
拟分阶段目标(%) |
十一五末 目标(%) |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规划指标 |
中高 |
2 |
3.3 |
4.6 |
6 |
6 |
个人规划:本人在 达到中高职称。
四、骨干教师培养:
1、局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养率:
类别 |
局级及以上骨干比例 |
规划指标 |
7% |
个人规划:本人在 达到局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说明:局级及以上骨干指:现任特级教师、区拔尖人才、区领军人才、区高技能人才、区学科带头人、局学科带头人、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三奖获得者。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辅读、体校、工读学校的局级骨干统计范围除上述对象外,还包含中学高级教师
2、校级骨干教师培养率:
类别 |
校级骨干教师比例 |
规划指标 |
≥10% |
个人规划:本人在 达到校级骨干教师。 |
说明:校级骨干教师(不包括区、局级骨干教师)要有学校规范的认定程序,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0%。学校要对校级骨干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五、校本研修
1、校本培训课程开设与学分完成
类别 |
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 |
教师完成240学分的比率 |
规划指标 |
4门、12学分 |
100% |
个人规划:本人在 完成校本课程培训。 |
说明:2010年前考核该项指标时,学校须完成相应比例。
2、教育科研
类别 |
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或由校立项,经校外专家开题认定的校级课题 |
规划指标 |
至少1项 |
个人规划:本人课题 结题时间 。 |
备注说明:以上五项达标项目(规划指标)都是教育局申报教师专业发展达标校的底线指标,任何一项指标未达标均实行“一票否决”,在所有达标项目(规划指标)完成的情况下,获得验收通过即为教师专业发展达标校,同时由教育局进行命名并予以专项奖励。如学校在2010年前完成达到指标要求,则可以提前申请进行教师专业发展达标校验收,提前完成达标学校在专项奖励的基础上,教育局再给予提前奖励。完成达标的学校,还可以申请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性评审,示范性评审的具体要求另下发有关文件。
规划人姓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