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岗位安全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项工作岗位上的安全责任,以保障全校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负责指导和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以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尽可能的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具体岗位、主要的职责、安全责任人以及负责检查的人员见下表。
岗位 |
主要安全职责 |
安全责任人 |
负责检查人员 |
备注 |
组织上课 |
教育组织管理 |
上课教师 |
总护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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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活动 |
指导管理保护 |
护导老师 |
总护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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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管理 |
教育组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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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护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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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托管理 |
教育组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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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护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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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组织、 教育 协调、 通知 |
政工教导 大队辅导员 |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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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组织管理 |
带队老师 |
政工教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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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支援 |
总务主任 |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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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医疗 |
卫生老师 |
政工教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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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 |
卫生宣传教育 师生医疗服务 伤害事故处理 药品使用保管 |
卫生老师 |
政工教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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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工作 |
巡视、 检查 记录、 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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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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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工作 |
检查登记 开关校门 紧急报警 |
门卫 |
总务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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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常室管理 |
物品器材保管 实验组织指导 |
上课老师 产物保管员 |
总务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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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房管理 |
防火防盗 安全用电 |
上课老师 |
总务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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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吴中路小学
200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