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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进课堂1
2010-09-26  作者(来源):总务处

吴中路小学校会课

时间:2010.3.26   

地点:广播室

内容: 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周

一、今年的329日是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加强

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据媒体报道,311,福建省福州市金砂中心小学发生黑板报墙体倒塌砸死5名女生事件。另外,我们也从报纸、新闻上听到、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的原因是有各种各样,但作为学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今天王老师利用校会课和大家宣传一下,交通安全等安全知识。

在父母眼里,你们是娇嫩的花朵,在老师的眼里,你们是展翅待飞的雏鹰。在你们身上寄托着父母、老师和祖国的希望,希望你们成为栋梁之才。然而,有的花还没开放就凋谢了,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有些同学忘了“安全”两字,在这里我呼吁“小伙们,遵守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一)骇人听闻的故事

有一位叫小东(化名)的小朋友,在学校品学兼优,在家中孝敬父母,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一所重点中学。然而当年春节坐父亲私家车时,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路过一立交桥下,遇到紧急情况,被抛出车外,当场气绝身亡。听到这里你一定会说好悲惨啊!这都是忘记交通法规所造成的悲剧,像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数不胜数。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上海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误解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19962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每个同学都要牢记交通法规,更要记住通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二、险象环生的场面

有同学会说,交通安全与我们关系不大,有这么严重吗?我今天就和同学们谈谈我们身边的一些事例吧!放学了,某学校四(1)班小明和小红骑着自行车往家奔去,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疾驰而过(他不懂得骑自行车过斑马线也要下车);五年级小刚在上学的时候,由于下雨,撑着伞骑着车向学校走去……

同学们遵守交通法规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的珍贵!为什么在我们身边会出现这么多与交通法规背道而驰的现象呢?这些同学们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视法规为儿戏,有些同学甚至不懂交通法规。到头来受害的是你们自己、家长、亲人。

红灯短暂而生命生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要求学生: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花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驻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

小学生在校行为规范中明确指出:上下楼梯靠右走,大同学应先让小同学走。学校也多次强调,可尽管这样,老师还是多次看到上课铃响后,有些同学走楼梯时没有靠右走,殊不知这时安全隐患,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对待,牢记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一规范,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这里老师也顺便提一下,开学时,已讲过,教室后面的橱柜,班主任可以分给同学,然后请同学每天早上到校后,讲今天上课的课本等学习用品拿出,整齐的的放在桌肚里,书包放在橱柜里,美术材料等可以放在桌肚的第二格,这样教室里看上去也比较整齐,同学们坐在位子上也比较舒服。

三、从我做起学法律

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在200310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驻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在200451日开始实施的。

新《交通法》对行人和乘车人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定,这可与我们小朋友密切相关呀!因为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扮演着行人和乘车人的角色。下面我就与同学们共同学习相关规定。

在《交通法》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这一条,在执行的时候,同学们千万要判断好路况,走路也要有学问啊!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咱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有的同学看到红灯亮时,路上没有车辆,认为闯红灯,没有问题。错了,你违反了该条款,万一出了问题,应负全部责任,到时后悔莫及。

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六十七条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怎样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呢?

我们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保护自己,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有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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