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路小学党支部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原则: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三先”(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三、主要内容:
1、 行政领导、党支部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在学校重大决策前召开党员大会,落
实党员先知道、先讨论。
2、 凡属《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中规定的其它参与决策的内容,之前应
安排时间(可以利用两周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可以临时召集党员),落实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召集党员,也应当采用个别听取意见、书面问卷等形式,落实党员先知道、先讨论。
3、 党员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对支部提交的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勇于发表自己的意
见,提出合理的建议,讨论过程要进行书面记录。
4、 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形成支部统一意见以后,每位党员应当积极行动,率先
落实,体现党员先行动的先发效应与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吴中路小学“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支部要结合结合当前教育发展的实际,贴近我校的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教育教学理论、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4:00进行。因教学、科研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二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根据我校特点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党小组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上两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2、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一学期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
吴中路小学党内关爱制度
为营造党组织内部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良好和谐氛围,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支部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特订吴中路小学党内关爱制度。
一、日常工作生活方面
(一)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做到党员有心结就有人来解。学校党支部要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共同搭建沟通平台,形成双向互动,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成立由党支部威信较高的老党员、行政、工会干部组成的谈心队,积极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的对象为以下四类党员:平时对党组织有思想、有看法的党员;工作、生活上遭遇挫折、变故的党员;年轻的干部、党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通过上门谈心或约见的形式,与其进行谈心沟通,以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增进感情。
(二)积极开展慰(访)问活动,做到党员有需求就有人关心。除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主动上门慰问、走访团难党员、病残党员、孤寡党员、老党员外,党支部在平时也要做到无微不至的慰(访)问。如:党员生病住院时,党支部派人前往探望,送上水果、提供相关力所能及的需求;党员的家庭、工作遭遇变故时,会出现党组织成员问长问短的身影,帮助党员及时调整心态等等。通过慰(访)问让党员深刻体会到党组织的温暖。
(三)是积极开展党员联动帮扶、帮困活动,做到党员有困难就有人帮助。积极寻找身边需要帮助的困难党员,采用“一帮一”结对的形式,主动联系一户困难户,进行帮困结对。让困难党员深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从而以积极的心态对待生活。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优秀党员、业务骨干党员的作用,实行联合行动,捆绑帮扶。对一些在思想方面不太成熟,在师生中威信不高的党员;在教学业务方面比较薄弱,学生评价比较差的党员;在班级管理方面办法比较少,家长意见比较大的党员进行综合诊断,实行党员联动帮扶,提高他们的能力,树立他们的威信,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权利保障方面
(一)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对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党的干部考察任免、党员发展、后备干部培养、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和党员结对帮扶等方面的内容,分别通过会议、公示栏、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公开,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
(二)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重大决策出台之前,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
(四)建立党员学习制度。党组织要为党员老师创造更多的学习和深造机会,维护和保护好党员的发展权。
吴中路小学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合党群关系,增进学校团结和谐,在学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每一位党员每年负责与1—2名积极分子、团员或教工联系,每学期与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负责及时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进行法制和形势教育等,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心过程中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乐意听取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对象积极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四、谈心过程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还要做到五个必谈
1、工作成绩相对突出时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2、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时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行改进。
3、工作生活困难时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4、有矛盾摩擦时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5、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五、党支部把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和效果作为考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并进行总结交流。
吴中路小学党支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一、党员做到每学期向学校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
二、思想汇报的重要内容包括学理论的体会,对国内外形势的看法,个人工作情况、党纪党风方面的情况,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三、支部书记对党员的思想汇报要做好书面记录工作。
四、因病不能继续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进行谈心,因特殊情况党员无法继续当面汇报的,必须写书面的思想汇报交党支部收存。
吴中路小学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组织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是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证党支部工作纳入正常轨道,使党员成为合格党员的有效办法。
一、党组织生活的要求:
1、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坚持每学期对党员(可邀请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参加)进
行一次党课教育,每学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生活会上,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与讨论学校重大决策以及与支部建设有关的各项工作。
2、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除公事外出,生病,意外事件,党支部无法通知到,
都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请假获准。
3、 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
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二、组织生活考勤方式:
支部过组织生活,均由党小组负责考勤,考勤项目如下:时间,应到人员,实到人员,
缺席原因。
三、考勤结果处理意见:
1、 如果党员无故缺席,又无正当理由,支部书记应当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
人也应当做出检查。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认错态度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
2、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有成绩的给予表扬。
3、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考勤情况是对党员工作开展民主评议的评议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