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路小学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
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施工需要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须向总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3、总务处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向校长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4、总务处要不定期检查门卫室、大楼各层通道、多媒体室、大队部、图书室、科常室、资料室、教导室、档案室、电脑房等消防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5、总务处每学期须对学校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