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路小学教务管理制度
(2010年3月修订)
本校教务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坚持“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全面负责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师训工作,教师考勤及排课、调课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管理制度落实如下:
一.学生学籍管理: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海市教委颁发的《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文件汇编》等政策法规规定的要求,依法进行学籍管理工作。
2. 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认真开展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 按照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项工作,不以权谋私。
4. 顾全大局,在教育局的统筹下,积极协助区域内就读学生的入学困难。
5. 认真做好家长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矛盾不上交,有问题、有情况做到及时请示报告,不拖延、不拒绝。
6. 及时收集、整理学籍管理资料,做到每月一小清、学期一大清。
7. 指导相关教师执行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资料(如花名册、学籍卡等)的登录工作,做到资料准确、齐全,并做好检查、核实工作。
二.师训管理:
1. 根据上级部门对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及240培训的相关要求,每学期制定好教师基本情况表,每学年对教师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做到教师培训情况一目了然。根据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下发的培训内容,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具体情况,及时合理安排相关教师参与培训。
2. 及时提醒督促240培训、计算机考核等未完成的教师做好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学校具体师资情况,合理安排教师进行校本培训工作,加大学校培训力度。
三.教职工(包括行政人员)的考勤管理制度
1. 依照“依法办学、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定严格的教师考勤制度,做到有章可寻,按章办事。
2. 上、下班的具体时间为上午8:00(护导老师为7:45)前,下班时间为4:15。
3. 外出: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在上班时间内任何原因出校,必须到教导处作好外出登记、填写好出门单,经教导处审核签字后,出门单交门卫才可离开学校。
4. 病假:病假应交病假单,并安排好相关的工作及课务;有特殊情况也要提前打电话通知学校,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上班在8:00前到校、完成当日的工作量、并在下午3:00以后离校,方可作为正常上班处理。
5. 事假:事假必须提前请假,半天以内由教导处审批,半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同时应安排好相关工作及课务方可请假。遇到特殊情况也需要打电话事先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先未请假,作旷工处理,事假一律二小时起算。
6. 调休:调休一般也需要事先办好调休手续,调休须完成当日的工作量或调好课、但必须得到教导处的同意,调休一小时起算,调休一天以内由教导处审批,一天以上须校长审批。
7. 迟到(早退):遇到特殊情况的,进行特殊处理,每月只能2次(10分钟以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的,每月可用调休单冲抵一次(一次一小时)。
8. 看病:45岁以下每月允许两次,45岁以上允许四次,看病必须在2:30分以后离校。
9. 考勤统计时间为:每月的1日—当月底。
10、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根据有关的考核、奖惩分配方案进行处理。
四.日常事务工作
1. 排课:
① 根据市教委制定的小学生课程标准,结合学校特色及师资情况,合理制定、安排好每学期的课程。
② 开学前制定好学校总课表及作息时间表,并按时将作息时间表、班级课程表、教师任课表发放到各个班级每位教师的手中,确保开学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③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课程,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准确。
2. 调课:对特殊情况如病、事假、教研活动、外出开会培训等造成的课时变动,应做好及时、妥善的调课、代课安排,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学生学习不受影响。
3. 其他: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徐汇区吴中路小学
200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