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
为了让本区有各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分会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在2008年秋季开学之初开展慈善助学活动。经讨论决定,秋季将资助总额12万元,落实80个助学名额。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对象及标准
1、部分有特殊困难的户口在本区的高中、三校学生,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特殊情况人均收入可放宽到600元;
2、资助标准为人均1500元,资助款总计120000元。
二、操作流程
1、困难学生向各街道未保老师提供户籍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
2、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各街道未保老师发放助学金申请表。
3、学生认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完毕后,由学校填写意见盖章后交各街道未保老师。
4、各街道未保老师将收齐的申请表交困难学生户籍所在街道的救助所审核盖章。(各救助所大约需一周的审核时间)
5、经救助所及各街道未保老师审核、盖章后,交区未保办审核,由区未保办填写《2008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秋季助学汇总表》后(按原来格式),再将汇总表及申请表一起交分会。
6、请未保办在9月19日前将申请表上交街道办公室,助学款将在10月中旬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
二○○八年九月四日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
助学金申请表
助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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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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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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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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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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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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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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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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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年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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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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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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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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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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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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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 难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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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需填写学生在校思想、品德、学习和经济上的情况) 推荐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街道救助所意见(需具体填写学生家庭困难情况) 推荐人 街道救助所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道青保老师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青保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慈善徐汇分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分会,一份青保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