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稿
为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和使用教工福利费,增强教工福利费使用透明度,现根据徐汇区教育工会意见,学校实际制定以下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
公用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款项,提取标准40元/人月,全年为480元。
二、享受对象:
当年由徐汇区教育局人事科,按照人事测算标准所核定的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使用范围:劳动防护用品、疗养休养补贴、教工献血津贴、教工困难补助、家属医疗补贴等。
四、基本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支出比例,一般掌握在预算总收入的50%左右。
2、疗养休养补贴支出比例,一般掌握在预算总收入的20%左右。
3、教工献血津贴支出比例,一般掌握在预算总收入的 5%左右。
4、教工困难补助支出比例,一般掌握在预算总收入的 8%左右。
5、家属医疗补贴使用比例,一般掌握在预算总收入的17%左右。
五、实施要求:
1、劳动防护用品,由总务处按照预算支出标准,进行选购并按季度分四次进行发放。
2、疗养休养补贴,由工会按照文件要求,确定疗休养名单并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3、教工献血津贴,由工会按献血条例要求,确定献血名单并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4、教工困难补助,由工会按困难补助条件,确定补助名单并按有关标准个给予补助。
5、家属医疗补贴,一般疾病按300元/人年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己行负责解决,重大疾病在经费结余情况下,给予一次性3000—5000元报销。
6、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于2006年5月1日开始试行,在操作过程中如与政策不符,则按上级制定有关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