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必须通过学校听课、面试等基本程序。
2、学生本人持以下材料送教育局人才中心进行审核,并领取参加心理测试的介绍信。
(1)、推荐表原件(本人简历、学校推荐意见等)。
(2)、成绩单原件(有学校教务处开出)。
(3)、英语等级证书(四、六)级,(复印件)。
(4)、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文科一级、理科二级)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
(6)、教师资格证书。
二、基本程序:
学校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信息代码证(带学校法日代码证复印件、学校介绍信、50元,前往延安西路900号市教育人才中心当场办理)。
2、办理完手续的应向学生收回四联单中其中学校的一联。
3、学生报到以后,集中报到证到人事科统一办理手续。
4、到徐汇区人事科领取学生档案。